优质借款项目 : 融众财富仅选择专业金融机构推荐的优质项目
银行级风控评审 : 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和信审机制
360度实地尽调 : 项目经理对借款人所有资料及抵押物进行实地尽调,全方位覆盖所有风险点
足值不动产抵押 : 远高于借款金额的足值不动产抵押,降低抵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
完善的贷后管理 : 多种手段针对各种逾期情况的催收体系
网站数据安全
融众网拥有强大的技术运营团队,在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让您享受银行级别的安全保障;三层防火墙隔离系统的访问层、应用层和数据层集群;有效的入侵防范及容灾备份,确保交易数据安全无虞,为用户资金及个人信息提供360度无死角的信息安全保障。
个人隐私安全
融众网上所有的隐私信息都经过加密处理,防止任何人包括公司员工获取用户信息。融众网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用户的隐私信息进行保护。未经您的同意,融众网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账户信息以及交易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融众财富聘用了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斯洋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北省司法厅于一九九四年三月批准成立,系湖北省率先成立的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是我国最早从事企业专项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是以企业、金融和非诉讼业务为主业的大型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斯洋律师事务所为融众财富在服务合规性、政策走向等多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关于投资人与借款人双方民间借贷的合法性根据《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允许普通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并允许出借方到期可以收回本金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作为借贷案件受理,确保了民间借贷的组织形式及其合法性。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关于融众财富提供居间服务的合法性根据《合同法》第23章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特别是第424条规定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融众财富平台作为合法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为民间借贷提供撮合,使借贷双方形成借贷关系并收取相关报酬的居间服务有着明确的法律基础。
关于投资者理财收益的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融众财富平台上理财人向融资人出借资金并按照约定利率收取利息,该等利率未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为合法利息收益,受到法律保护。
关于电子合同的合法性根据《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并通过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文等电子签名方式进行签署,当事人不能仅因合同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就否定其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